高考改革解读(内蒙古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2024-03-29 06:20:20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我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1+2”模式。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1+2”模式下,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就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1+2”模式下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文理交融,有利于考生扬长避短,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

 在招生录取方面,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学完即考、随结随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后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一参考”是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参考,在考试成绩相同时,高校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日常表现实行写实性记录,一经确认公示不能更改,确保公平公正。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是文理分科,只有文综和理综2种固定的组合。实施“新高考”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同时,把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模式,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开通咨询电话0471-2856836(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注册登录)和电子邮箱gkzhggzx@163.com,精心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新高考改革政策解读

新高考3+3(部分地区采用3+1+2),取消文理分科。

新高考选科是随着全国高考试点改革的推进,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地相继开始实行的高考政策,其模式一般为“3+3”,取消文理组合,学生可以自主决定科目组合。与学生自主选科相对应,试点地区的高中开始全面推进“走班制”教学和特色化办学。

2022年6月,四川、河南、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新高考改革方案落地,2025年整体实施“3+1+2”模式

其他信息:

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明确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还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改进命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强调要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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